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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经济网讯(记者李露萍 文/图)“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遇到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这三种情形,可拨打95518电话咨询,救助基金提供的这笔‘救命钱’将垫付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5月29日,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委托管理启动会在蓉举行,四川省财政厅、人保财险四川省分公司签署救助基金管理备忘录。据悉,全省已建立1个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在21个市(州)、183个县(市、区)设立了192个受理网点,实现全省网点覆盖。
四川省财政厅、人保财险四川省分公司签署救助基金管理备忘录
“构建政企联动机制,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四川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确定人保财险四川省分公司为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基金的日常运行管理,进一步提升救助覆盖面和便利度。
启动会上,人保财险四川省分公司对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政策进行了解读。据介绍,垫付可以由公安交管部门通知,也可以由医疗机构、受害人或者其亲属提出申请—医疗机构在抢救受害人结束后,对尚未结算的抢救费用,可以向救助基金服务网点提出垫付申请,并提供需要垫付抢救费用的相关材料;受害人或者其亲属对尚未支付的抢救费用,可以向救助基金服务网点提出垫付申请,医疗机构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需要垫付抢救费用的相关材料。
四川省财政厅一级巡视员刘瑛在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委托管理启动会上讲话
“我省救助基金自2010年设立以来,累计垫付金额近2亿元。”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以来,省财政厅加强与公安交管、医疗卫生、保险监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全力推动救助基金管理改革落地落实。同时,省级建立厅际联席会议制度,负责救助基金的政策研究、工作协调、重大事项审核等工作,为救助基金管理改革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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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申请流程如下